消防手续流程
甲方:建设单位
乙方:消防工程施工单位
丙方:装修工程施工单位
1. 设计:甲方报设计院设计消防工程图纸
2. 预算:乙方根据消防工程图纸做出工程预算
3. 合同:甲、乙双方签订消防工程施工合同
4. 审核:报消防支队进行设计审核(或网上审核备案),乙方提供消防工程审核资料,丙方提供装修工程审核资料。若审核不合格,出具<<建设工程消防审核不合格意见书>>,甲方、乙方、丙方各自对不合格处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,审核合格后出具<<建设工程消防审核合格意见书>>(或网上合格公告),即可进行施工。
5. 施工:甲方、乙方、丙方依照审核合格的图纸资料进行施工,消防支队对乙方的消防工程材料、丙方的装修工程材料进行抽样检验,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。若乙方、丙方工程材料抽样检验不合格,检验费用及罚款由乙方、丙方承担。
6. 检测:工程竣工后,检测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,检测合格后,对乙方出具<<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报告>>,对丙方出具<<电气设施检测合格报告>>,检测费用合同约定。若检测不合格,甲方、乙方、丙方各自对不合格处进行整改后重新检测。
7. 验收:报消防支队进行工程验收(或网上验收备案),乙方提供消防工程验收资料,丙方提供装修工程验收资料。若验收不合格,出具<<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>>,乙方、丙方各自对不合格处进行修改后重新申报,验收合格后出具<<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>>(或网上验收合格公告)。乙方、丙方对甲方进行工程移交。
8. 开业:甲方取得<<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>>后 ,非公共聚集场所即可投入使用。公共聚集场所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及开业时间,报消防支队进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,检查合格后,出具<<公共聚集场所开业、投入使用前安全检查合格证 >>
9. 注意事项:甲方负责土建工程,乙方负责消防工程,丙方负责装修工程,在审核、检测、验收过程中,各自问题各自处理,各自费用各自缴纳,各自责任各自承担。